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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专家受邀参加“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理解与适用”研讨会

发布日期:2024-08-01    来源: 文法学院     点击:

7月27至28日,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理解与适用”研讨会在江西靖安举办,我校专家陈晋副教授受邀出席会议。

本次研讨会由《中国应用法学》编辑部、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、广州大学不动产研究院、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、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联合主办,靖安县人民法院、靖安县农业农村局承办,由《中国不动产法研究》编辑部、靖安县法学会协办。来自最高人民法院、中国社会科学院、江西省法学会、江西省司法厅、江西省农业农村厅、江西省社会科学院、吉林大学、中国农业大学、中国海洋大学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、安徽财经大学、南昌大学、江西飞行学院等全国法学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

研讨会上,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教授和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、《中国不动产法研究》主编刘云生教授分别作主旨演讲。随后,研讨会分为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”和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”两个分论坛进行,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制度、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与新型集体经济、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与发展、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制度、集体经济组织的纠纷解决机制共六个议题展开了聚焦研讨。研讨内容覆盖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主要内容,与会专家进行了深入讨论

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,为三农领域法学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互动交流搭建了平台,凝聚了各方共识与智慧,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的理解与适用取得了丰硕成果,推动了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的理论研究,对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必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。



(文/秦馨 /会务组 审核/林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