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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训指导教师工作守则

发布日期:2023-02-20    来源: 文法学院     点击:

  一、按时组织学生到达指定实训室,不迟到、早退、缺课。
  二、事先准备好实训仪器设备,并对实训仪器设备进行检查、调试。
  三、指导教师在每门实训课的首次课上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和规范教育,宣读实训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。
  四、加强对实训教学的指导,加强实训过程的考核并做好记录。
  五、严格按学院规定对学生实训过程进行管理。
  六、实训中,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,及时查明原因,做好登记。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,要追究责任,照价赔偿,及时报实训中心。
  七、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,发生安全事故时,应立即指导学生切断相应电源,并立即报实训中心,做好事故记录及原因分析。
  八、实训结束时,指导学生整理好实训现场、归还实训仪器设备。
  九、按照规定认真填写实训日志
  十、按照要求认真批改学生的实训报告。